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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校车运营推广模式

一、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校车运营推广模式

  1、区域自主投资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让利经营、家长合理负担、财政适当补贴,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监督管理。”

  该投资模式的核心部分是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有限公司不用政府一分钱投资,自我批量投入校车和营运费用组建校车营运公司,政府和学生家长按年度(或按学期)契约性购买校车公司服务。凤阳海宏客运有限公司、明光海宏客运有限公司、定远海宏客运有限公司、来安海宏客运有限公司即是按照此模式组建运营。

2、区域合作投资模式

  该模式的构成要件是有志于投资校车营运的投资商(包括但不限于校车经销商)和富有营运管理经验的校巴公司管理团队。

  该投资模式的核心部分是:

  (1)、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有限公司全额异地投资组建校车公司,由当地富有营运管理经验的校巴公司管理团队经营管理,投资方与管理团队签订阶段性责任目标管理契约,基数保底,超收分成。目前我们在东北三省筹备组建校车公司正是采取这一模式。

  (2)、另一种合作方式为: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有限公司与异地投资商(包括但不限于校车经销商)合作投资车辆,组建合资性校车公司,校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均享。

  3、融资租赁模式

  该模式的核心部分解决资金来源。鉴于国家大力提倡和推广校车管理集团化,因此各地组建校车公司替代无业游民式的毫无安全性可言的个体校车营运已成必然,而困扰致力于组建校车公司投资人的无非是规模性购车资金。而批量购买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有限公司校车的投资人,我公司负责提供融资渠道或反担保。安徽滁州南譙校车公司、安徽灵璧校车公司、江西进贤校车公司、江西鄱阳校车公司即是按此模式组建。

4、直销、经销模式

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有限公司直接面对经销商,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好的商务政策、最优质的服务提供性能价格比最好的扬子校车。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孩子的安全,这,就是我们的责任!

  二、校车公司运营推广案例

  2012年以来学生乘车已成为全社会最关注的热点之一,特别是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纷纷制订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校车规定,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富有慈善爱心的企业家创建集团性校巴公司。公司雷厉风行,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校车集团化运营模式,不到半年时间做了政府想做而不能做到、众多校车生产企业想做而没有实力做到、千万家长盼望做而不知何时成为现实的光荣事业----企业迅速果断延伸产业链,率先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安徽省凤阳县组建了第一家校车公司,公司创立的“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让利经营、家长合理负担、财政适当补贴,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的校车运营模式深受政府、人民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紧接着在半年时间内,公司在安徽省定远县、明光市、来安县分别组建了4家校车公司,今年9月,公司在湖南省邵阳市投入近100台校车,组建了邵阳市海宏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2月投资组建了安徽海宏校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公司还帮助、协助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组建了滁州南譙校车公司、安徽灵璧县中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西进贤县永新(校车)运输有限公司、江西鄱阳诚鑫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来安县校车营运模式概述

  1、四家校车公司基本概况

  凤阳、明光、定远、来安四家校车公司共投入车辆216台,服务学校79所,运行线路269条,停靠站点1323个,接送学生17890人。其中:

  凤阳海宏公司2012年5月28日开业,投入校车75辆,运行线路72条,服务22所学校,站点411个,接送学生6311人;

  明光海宏公司2012年9月1日开业,投入校车66辆,运行线路89条,服务28所学校,站点377个,接送学生6391人;

  定远海宏公司2012年9月1日开业,投入校车32辆,运行线路53条,服务16所学校,站点275个,接送学生3440人;

  来安海宏公司2012年10月8日开业,投入校车43辆,运行线路53条,服务13所学校,站点260个,接送学生1748人。

  2、运行模式

  校车公司运行实行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让利经营、家长合理负担、财政适当补贴,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监督管理模式。

  3、组织领导

  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市)长任组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财政、物价、工商、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市)乡镇学校实施安全校车运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车运行工作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解决校车运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保障校车安全、有序、正常的运行。

  4、运行范围

  校车服务的对象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学生。

  5、运行与费用

  (1)市场化运行

  投资方设立校车公司,实行企业化运行,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运作。

  (2)校车费用的核算

  成本回收

  按照“保障运转”的原则,校车公司当年的运营成本,年初由政府预先拨付,年底经县(市)审计部门审计后多退少补。县(市)财政、审计、教育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对校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政府与校车公司的关系为购买服务关系,即公司收取的学生乘车费不足以支付运营成本的差额部分,经县(市)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按年度予以补贴。

  投资回报

  以投入运行的校车综合车价(校车裸价+购置附加费、上牌费)为基数,第一年回报率为10%,第二年回报率为11%,第三年及以后每年为12%,以后每年按12%回报率由政府财政按年拨付。这一模式完全符合2013年7月3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精神,即:“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

  结算方式

  (1)学生乘车费每学期结算一次。

  (2)公司享受的财政资助和税收优惠等按规定执行。

  (3)县(市)财政给公司的补贴每年支付一次。

优惠政策

依据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部门职责

  综合职责:县(市)广播电视台把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纳入公益宣传。

  公安部门:根据政府对校车使用申请的批准发放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每年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校车服务公司和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纳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培训范围,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维护校车运行秩序,确保校车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对校车运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改善校车通行道路的交通安全条件,消除行车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通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会同教育部门和乡镇确定校车行驶线路。

教育部门:指导、监督校巴公司和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会同交通部门、各乡镇制定和调整学生乘车线路及设置乘车站点的方案。督促公安、交通部门及乡镇及时改善校车通行道路的交通安全条件,建设必需的停车、会车路肩、调头场地等,消除行车安全隐患。及时将学生乘车人数、站点、上下学时间等信息汇总后送交相关部门和校车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对每年的校车运营费用进行测算,将财政补贴费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列入财政预算。

  安监部门: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作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加强督查考核。

  财政部门:负责校车补贴资金的及时拨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运行费用的审核及校车公司财务的监管。

  审计部门:做好校车公司运行费用的审计,为财政补贴提供依据。

  物价部门:加强收费监管,控制收费标准,收费尽可能体现公益性和保本、微利原则。

  工商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非法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坚决制止和纠正学校周围乱设摊、乱占道等现象。按规定落实扶持校车政策。

  乡镇人民政府:对宽度不足以交会车辆的路段铺垫路肩或会车点、调头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学校、家长和校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做好校车宣传工作,化解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保障辖区内校车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校车公司: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做好校车行驶途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校车标牌交回公安部门。按规定对校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各类相关保险。与学校协调妥善安排随车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学校作息时间、不同接送线路的路况及远近,合理设定发车时间和车次,保证学生安全准时到校到家。

  学校: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乘车学生人数和线路变化,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校车乘车协议书;将乘车人数和线路变化提前向县教育局汇报;提供校车停靠站点方案;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在校园内安全管理、学生在校内的上下车组织管理、随车照管员的安排,确保学生准时上车,校车准点开车和车内安全秩序。

  (二)、校车公司的组建与管理

  1、统筹协调,快速启动

  (1)、宣传先行,让社会形成共识。

  为了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校车,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校车的安全运行,校车公司筹备期,协同教育局,采取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宣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乘车的安全性、公益性,政府投入的重大举措及校车运行机制,充分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各学校还选配了责任心强的教师随车担任安全照管员。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校车安全运行的良好氛围。

  (2)、考察线路,合理布局校车停靠站点。

  校车公司成立后积极协同教育局与公安、交通、乡镇、学校等单位和部门深入村、组对校车路线、乘车学生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实地考察路线状况,合理布局停靠站点,并及时与乡镇协调沟通,对危险路段拓宽、垫肩、增设会车点等,清除道路隐患,为校车及时开通运行提供了时间和安全保障。

  2、强化责任,注重落实

  校车公司成立后,我们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尽快走上正轨。

  (1)、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海宏公司安全营运管理规定》、《海宏公司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内容、任务目标和执行程序,初步形成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按制度行车;并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进行安全业务培训,做到了制度健全,有章可循。

  (2)、落实安全责任。各公司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岗位成员的责任,与学校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了《校车驾驶员安全行驶责任书》和《劳动合同》,制定了《海宏公司工作责任追究制》和《校车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逐人、逐车明确了工作责任。

   3、强化监管,细化管理。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是校车公司首要的工作任务,各项安全措施细化均落实到岗、到车、到人。

  (1)、加强对驾驶员和照管员的培训教育。基本建立和落实了每月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邀请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领导讲解安全知识,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通过短信平台及时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凤阳公司还做成宣传横幅,每月巡回到各学校向驾驶员宣传安全知识;明光公司对安全应注意的问题打印宣传页,发放每位驾驶员学习落实。

  (2)、建立校车台账。建立了校车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安检、记录行车等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学生乘车实施“六定”制度,即“定车、定座、定人、定时、定线、定点”;对驾驶员实行“三严”,即“严禁超速、超员、严禁‘带病出车’,严禁开‘情绪车’”。

  (3)、加强校车管理。各公司因地制宜,明确制度,切实加强车辆维修、燃油、耗材管理,本着“安全运行,厉行节约”的原则,车辆维修材料和易损配件做到集体采购,专人管理,建立了入库验收,出库领用手续,杜绝了私自维修和购买配件问题。同时北斗导航监控系统使用对校车的实时安全监控发挥了极大作用,使校车公司为众多少年儿童上下学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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